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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0-12-0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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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师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具有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填写《2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部分考试科目互免范围内的人员,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出豁免申请。财政部考办应在收到豁免申请后一个月内审核确认,并以中注协名义制发部分考试科目豁免通知书。具体请参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关于免试管理的规定。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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