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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审计报告含义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审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审计报告含义、作用 一、审计报告的含义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

    栏目:注册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破产和解散的具体区别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经过清算,最后消灭其法律 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经济法主体资格一般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 :(1)法定取得。(2)授权取得。 经济法主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设立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1.人数:2-50人,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 【注意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注意2】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 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 210万美元以下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

    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

    栏目:中级会计师201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