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法律硕士培训班怎么样 > 哪个法律硕士培训班好

直播课程
新东方在线

哪个法律硕士培训班好

发布时间:2021-09-09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人:Lucky

新东方在线0元免费畅学窗口

哪个法律硕士培训班好?考研党不可能不知道新东方在线吧,是目前热门的考研培训网校,业内严选师资团队,高清录播 互动直播,实时更新,答疑、批改等全程服务,新东方官方网络品牌,性价比高。大家可以去领略下其授课老师的风采,好不好自己体验一番最具说服力(说明下:试听很简单,注册个帐号就可以了):

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辅导课程试听推荐:

安丽娜--主讲《宪法学》课程

考研法律硕士培训

安丽娜,新东方在线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主讲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课程风格课程风格逻辑严谨、重点突出、考点鲜明,让同学利用最短的时间快速掌握宪法学考查要点。

法律硕士考研公共课辅导课程试听推荐:

1、杨继-考研英语阅读、外刊课程

杨继

杨继,北京大学文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德国法兰克福法学博士,教龄20年,被誉为新东方“三剑客”之一。

2、刘源泉-考研政治《马原、当代》课程

考研政治培训

刘源泉,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博士后,政治学博士。考研政治辅导专家,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新东方在线名师,新东方全国巡讲师。从事考研政治教学十余年来,凭借扎实全面的专业知识、简洁实用的授课风格、框架模块化的教学方法以及对命题规律和答题技巧的清晰把握,深受广大学生的好评,被称为“年轻的学院派”教师。

免费注册新东方在线学习帐号试听更多老师课程:注册入口>>

新东方在线教学优势

分阶特训,高效抢分

1、分阶带学:从75-140分划分4大阶段细致规划

2、考点精讲:精炼课程专讲考点,重难点逐个突破

3、科学规划:每天2-3小时高效提分,时间合理利用

4、讲练测结合:课程与练习紧密结合,模考查漏补缺

5、答疑 批改:1v1人工批改作文,24h在线答疑

相关推荐法律硕士辅导班|新东方考研培训班

新东方在线

新东方在线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专业的在线教育网站,拥有中国先进的教学内容开发制作团队,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个性化、互动化、智能化的卓越在线学习体验。

注册试听
考研培训
考研法硕(非法学)培训班

新东方在线-考研法硕(非法学)培训班

考研法硕(法学)培训班

新东方在线-考研法硕(法学)培训班

考研法律硕士复习知识点: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1)概念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

(2)条件:

A.当事人主观上为恶意。即行为人明知或应知某种行为将造成对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当事人出于恶意,表明其主观上具有违法的意图。

B.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互相串通,即当事人具有共同目的,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共同目的可以表现为当事人事先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以是一方作出意思表示,而对方或其他当事人明知实施该行为所达到的目的非法,而用默示的方式表示接受。

4、伪装行为——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

(1)是指以虚假的合法行为作表面行为,掩盖非法的隐蔽行为的行为。如通过合法的买卖、捐赠形式来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等。

(2)伪装行为,它由表面行为与掩藏行为互为表里构成。其表面行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而隐藏行为则因为内容违法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形式合法,但内容和目的非法,亦称隐匿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属性之一在于意思表示内容的合法性。因此,意思表示如果违法,当然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谓违法行为,不仅指违反民法规范,也包括违反其他部门法的规范,同时包括违反国家政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它实际上涵盖一切与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相抵触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上一篇:法硕辅导机构哪家好

下一篇:哪里法硕培训好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