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优路消防培训中心
硬实力教学 破及格门槛
快速咨询大连优路教育耐心指导,为学员们量身定制辅导方案,有多种班型供学员选择,资深教师高水平指导,能够帮助学员,更好的学习备考消防工程师。针对不同水平学员,大连优路教育均能够给予学员周到服务。以下是大连金州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的相关内容。
配套资料:
三维立体详解消防
警系专题过关宝典
考前仿真必备四套卷
课程模块:
属地基础巩固、
属地深度强化、
考前集训
课程说明:
配套服务:白金卡班全程网课、钻石班学习包、专职班主任、专职助教答疑、个性学习方案制定
课程保障:考试不过科目,享受第二年免学费辅导课程
适合人群:非消防专业,有较为宽裕的时间参加面授,2019年考试迫在眉睫
一、众所周知,建筑行业是一个薪水很高的职业,但周期较短,就像是手术医生,每次做完一个开刀手术,收取高额费用;
而消防工程师就像是家庭保健医生,定期来家庭给我们检查,提供保养身体的建议,虽单次收费不高,确是长久被需要的。
二、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等公司资质目前全国均为临时资质,部分省份做了转正手续,没转正的占绝大多数。
临时资质延期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号,部分是到9月底,这意味着到明年6月底,9月底,这些企业要想把资质转为正式的,(临时资质未转正的占绝大多数,至少95%以上)就必须有注册消防工程师,并且人数要达到规定的人数。
因而,资质到期,一证难求。且通过四年的考试,这方面的人才缺口依然很大。
有一些单位,因为人员多或者公司比较大等原因,被消防机构认定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这样的单位里,必须指定一个人是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大部分都是后勤部长或者保安队长),这个工作岗位的人,也是算作“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现在,只要你是在这样一个单位里工作,别管你是不是这个工作岗位的人(也根本没人会去查),你拿着报名表去盖章,自己公司的人不是特别的死板生硬,只要给你盖了章,那就完全没问题了。在这里还有个特殊情况,就是某些省份会需要提供工作证明,无非就是一张白纸,你写上自己在公司上班的这些年都是负责消防工作,让公司一起盖章,这个大不了说几句好话的事儿,就看你自己本事了。
优路教育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600余名专业师资,已在全国众多城市开设了200余家直营分校。
主营项目包括:
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医药类——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
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初/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
近日,人社部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考生咨询优路教育:报考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能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吗?
答:可以的,通知中说明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可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详情见下文。
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2019年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2019年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