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监理工程师培训班怎么样 > 浙江省监理师视频辅导哪个好

直播课程
环球网校

浙江省监理师视频辅导哪个好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继续

300元满减券,订单满1200元可使用,点我免费领

浙江省监理师视频辅导哪个好 ,哪家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好一些,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注册监理工程师培训视频,监理工程师哪个培训机构好,名师授课,全程辅导,专属定制学习方案,轻松取证,报考备考,题库资料

环球网校,环球网校拥有倡导"以人为本"的高学历管理团队和年轻的、积极进取的工作团队。他们中有国内最早从事远程教育的专业人士,有深入洞察考试动态、及时掌握前沿资讯的教务、市场、客服团队,也有经验丰富、熟练应用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团队,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网校受到越来越多考生的肯定,连续10年以上被考生和专家一致评选为"十佳网络教育机构"。

辅导班推荐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畅学口碑班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

适合人群:

自学能力差需系统课程辅导,首次参考 希望能2年取证的学员,涵盖考试大纲全部内容,零基础首选。

包含课程

基础:学习方法论,备考指导,教材精讲

强化:真题解析,母题提分

冲刺:考点密训,模考点题,应试技巧,环球网校内部培训资料

超值赠送

2023年畅学口碑班

不定期直播公开课

智能题库(在线模拟集训)

套餐服务

教研团队精编专属学习计划

24小时内在线快速答疑

考试重要信息公告提醒

支持Web、APP、Ipad做题、听课

支持课程讲义/视频下载

套餐保障

当年考试不过,免费重学1年

点击去了解该班次详情!

名师推荐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

孙玉保

高级经济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在某大型集团公司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并兼任某学校教学工作多年;撰写《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考点和答疑精选》等教辅,发表论文20余篇;具有多年的实操经验,教学深入浅出,条理清晰,深受学员好评。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学习资料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必备考点: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1.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项目通常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负责,在工程准备阶段应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图纸经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发放给承包人。

2.按规定,发包人应免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供应承包人图纸,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套数时,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不论是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还是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图纸,都须经过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才可以使用。

4.工程对承包人设计的图纸审核签认后,仍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设计责任。

5.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经工程师予以认可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发包人和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6.施工前合同双方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为了施工的顺利展开,施工前合同双方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发包人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承包人做好施工人员和设备的调配工作;工程师做好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的交验;按时提供标准、规范;做好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8.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以答复,则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9.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影响了承包人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时,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10.施工合同范本的通用条件规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工,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1.发包人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人完成。

12.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提请工程师同意。

13.按规定,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分包人完成施工任务的报酬只能依据分包合同 由承包人支付。

14.合同约定有工程预付款的,其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15.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款时,承包人可以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1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要求预付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时,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

环球网校成立于2003年,十多年来秉承"教育无域,环球共享"的宗旨,深度整合教育资源,打造"以学员为中心、以教育为本、以创新驱动"的在线职业教育平台。

注册试听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抵押

1.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2.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3.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白留地、白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效力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担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5.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6.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上一篇:监理师环球辅导和天一辅导哪个好

下一篇:北京监理师培训机构哪个好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