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怎么样 > 二级建造师报哪个培训班好
建设工程教育网
【网校介绍】
建设工程教育网隶属于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建筑工程行业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的远程教育网站,以优秀的学员口碑、出众的培训效果以及高品质的服务能力获得了学员及业界的一致认可。并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网络视频多媒体课件技术、严谨细致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学成比例,为我国培养了大量建筑工程行业优秀人才。是广大考生了解最新建筑工程类考试最新政策、动态和参加培训的首选网站,在考生中有着极其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网校荣誉】
建设工程教育网自成立以来,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制作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佳的辅导效果、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受到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历获“学员最满意培训机构”、新浪网及腾讯网评选的“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称号”。
【网校优势】
雄厚的技术实力、完善的服务体系、强大的影响力、优秀的师资团队、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上市公司 品牌保证。
丰景春:《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以及项目管理的辅导与研究工作。
教学成果颇丰,出版著作3本,发表论文40余篇,承担并完成了多项科研任务。
授课重点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极强,命中率高、辅导效果奇佳。试听老师
达江:《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长期从事建设工程类辅导培训,有丰富的考试培训经验。
讲授的课程紧扣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讲解通俗易懂,举例风趣幽默,课堂轻松活泼。
讲授中尤其注重对知识的总结和学习方法的传授,对考生的学习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试听老师
唐琼:《机电工程专业》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律师、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
知识面广,培训经验丰富,对监理、咨询、建造、资产评估考试辅导课程都有很深的研究。
授课中,能结合相关科目特色,紧随考试规律,对教材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讲解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深受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试听老师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考查年份】2012年单选、2015年单选、2016年单选
一、土地所有权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是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国家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设立后应申请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1)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2)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三、地役权
1.概念
是用益物权,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地役权的设立
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期限;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的变动
需役地及需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及供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上一篇:一级建造师在哪培训好
下一篇:二级建造师哪个网校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