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怎么样 > 二级建造师建筑哪个老师讲得好 哪个培训机构值得推荐
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领域备受关注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通过选择优质的培训机构和优秀的授课老师,可以极大地提升学习效果和考试成绩。本文将推荐几家知名的二级建造师课程培训机构,并提供一些备考建议,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推荐的培训机构
环球网校
环球网校以其强大的师资力量和细致的课程设计著称。其二级建造师课程由业内资深专家授课,课程内容紧扣考试大纲,帮助学员掌握核心知识点,并通过模拟考试和案例分析提升实战能力。
建设工程教育网
建设工程教育网专注于建设工程类考试的培训,提供的二级建造师课程内容详实,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在线教育平台方便学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并通过一对一辅导提升学习效果。
大立教育
大立教育拥有专业的教学团队和科学的课程体系,专注于提升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试技巧。其二级建造师课程不仅包括教材讲解,还通过大量的习题演练和疑难解答,帮助学员全面掌握考试内容。
优路教育
优路教育在建筑工程类考试培训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二级建造师培训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教学资源和成功案例。其课程内容系统全面,涵盖所有考试重点,并提供个性化的辅导方案,帮助学员高效备考。
推荐授课老师
龙炎飞老师
龙炎飞老师是优路教育的资深讲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他的授课风格生动有趣,能够帮助学员快速理解复杂的知识点,并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提升学员的应用能力。
赵春晓老师
赵春晓老师在环球网校任教,擅长将枯燥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生动的案例分析,帮助学员更好地掌握考试要点。她的授课内容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深受学员好评。
肖国祥老师
肖国祥老师是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明星讲师,在建筑工程类考试培训方面有着多年的教学经验。他的授课内容逻辑清晰,重点明确,能够帮助学员全面掌握考试内容,并通过大量的实践演练提升应试能力。
崔业盛老师
崔业盛老师在建设工程教育网主讲二级建造师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他拥有多年现场施工及管理经验,授课风格生动形象,善于将实际施工和理论知识相结合,帮助学员深刻理解和掌握学习内容。
周超老师
周超老师是中大网校的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讲师,具有多年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经验。他的教学方法独特,擅于考前突击培训,讲课富有激情,课堂氛围活跃,知识讲解和技巧方法完美融合。
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建议
做历年试题
通过做历年试题,考生可以了解考试题型和出题规律,同时发现自己的薄弱环节,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历年试题是备考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制定学习计划
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每天有足够的复习时间。合理的学习计划可以帮助考生按部就班地推进复习进度,提高学习效率。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代理制度
1.3.3代理制度(1043P14)★★
1.3.3.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注意:
1、 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被代理可能是
无限人,但是代理人一定得是完人。
2、 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登记结婚、劳动合同的履行等)
3、 有些代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等条件才能成为代理人(如:代理招标)。
1.3.3.2代理的种类(委托、法定、指定,重点是委托代理)
代理种类 |
产生依据 |
主要特点 | 常见示例 |
委托代理 |
被代理人的授权 |
应明确代理人姓名、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 委托人签章 |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监理、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公司员工(法定代表人除外)代表公司的签约行为 |
法定代理 |
法律的直接规定 |
全权代理(可以代理的都能代理)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婚精神病人的妻子/丈夫 |
指定代理 |
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 |
多发生在诉讼中,(本质也是法定代理) |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侵权,法院在其均不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祖父母、外祖父中指定一人担任诉讼中的代理人 |
1.3.3.3代理人、被代理人责任的承担
导致责任原因 |
权利人处理 |
责任承担后果 |
1、授权不明 |
被代理人委托书授权不明 |
被代理人、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2、无权代理 无权、越权、超期代理 |
○1被代理人追认或明知而不否认 |
被代理人承担,相当于有权代理 |
○2被代理人拒绝追认 |
行为人(即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表见代理”即本规定的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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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人恶意且导致被代理人损失 |
第三人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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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理人失职滥权 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责 |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致使被代理人损失 |
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
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
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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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明知委托事项违法,仍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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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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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代理(代理人将 代理事务又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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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前告知征得同意或被代理人事后追认 |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
○2事前未告知或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 |
代理人负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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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表○2例外:紧急且为了被代理人利益 |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
【口诀】
不明串通知没权,违法转错共同连
注意:民法中的善意、恶意,与好坏无关,而是指当事人是否知情。
1.3.3.4表见代理(一级中的重要考点)
本质上是无权代理,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而要求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
表现形式 |
构成要件 |
法律后果 |
无代理权 |
1、无代理权 |
1、代理行为有效,即: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
超越代理权限 |
2、实施了代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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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期满后继续代理 |
3、善意相对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
【口诀】
没超终止订合同,有理相信代理(成)
注意:有理由一般是指行为人持有被代理盖章介绍信、空白盖章合同书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
1.3.3.5代理的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 |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
1、期满或者完成委托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 4、有权机关取消指定 5、双方关系监护关系消灭(如离婚、解除收养关系) |
注意:被代理人发生3、4的情况不必然终止代理 |
注意:在法定、指定代理下,被代理人必是无限人 |
【口诀】
满完消辞死失终;恢复(两)死代理丧,取消监护关系(亡)
【真题示例】
(2010-71)
某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民事诉讼,以下属于委托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有( )11。
A.诉讼终结 B.当事人解除委托 C.代理人辞去委托 D.委托代理人死亡 E.委托代理人有过错
二级2010-71-ABCD,注意选项E委托代理人有过错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但并不必然导致代理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