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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16-06-15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tus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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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高会频道提供:2016《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案例分析题

甲局是某市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乙计算机信息服务中心是甲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乙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郑某是甲局新任命的总会计师,上任伊始,对甲局和所属乙单位2×13年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就下列事项的处理提出质疑:

(1)2×13年1月,甲局通过局长办公会形成决议,以本局接受无偿划拨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抵押物,为乙单位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2×13年3月,甲局经市财政局批准对外出租一栋闲置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直接用于支付职工福利开支。

(3)2×13年5月,乙单位报经甲局批准,以账面价值200万元的办公楼与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

(4)2×13年6月30日,乙单位在资产盘点中,发现30台计算机已到规定报废期限,经本单位的计算机维护部门认定后,予以报废,并进行了核销处理。

(5)2×13年9月,乙单位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甲局批准,以本单位一栋办公楼为其他单位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前尚无迹象表明,乙单位需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6)2×13年12月,乙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盘亏车辆一台,账面价值为25万元。乙单位已将财产清查的结果向甲局与市财政局报告。截至12月31日,甲局已审核同意,但尚未收到市财政局批复。为保证2×13年财务报表及时报出,乙单位暂时先对盘亏的车辆进行了销账处理。

要求:请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判断上述各项的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与解析】

1.事项(1)甲局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

2.事项(2)中甲局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行政单位使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事项(3)中乙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乙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应报甲局审核,并由市财政局审批。

4. 事项(4)中乙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事业单位处置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处置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或:乙单位报废计算机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5. 事项(5)中乙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正确做法: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提供担保,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6.事项(6)中乙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在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损失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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