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会计培训班怎么样 > 会计网络课程哪个好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网络课程哪个好

发布时间:2016-01-29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Lucky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问题】会计网络课程哪个好

【推荐】正保会计网校会计网络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是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中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正保会计网校专注于会计从业资格辅导十六年,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辅导效果卓越!

 正保会计网校官方网站,点击进入:http://www.chinaacc.com/

注册获取免费试听资格:点击注册>> 

 

正保会计网校官网会计从业 正保会计网校官网会计职称 正保会计网校官网注册会计师
会计从业网络课程  免费试听 会计职称网络课程  免费试听 注册会计师网络课程  免费试听

正保会计网校学习会计网络课程能享受到哪些服务呢?

1 优质教学管理

报名精品班可以享受专业化教学管理。包含入学评测、班级管理、教学跟踪等服务。专职助教会全程跟踪学习,并提出学习建议。

另外还有在线自习室:每天两小时,名师组织并指导学习。

名师直播课堂:每月1次,名师在线直播授课

2 海量题库

正保会计网校会计从业资格提供全方位练习测试,高含金量模拟题。

入学评测试题、练习中心题库:

覆盖各科目的重点、难点、考点,让学员通过实战体验,对整个复习过程做好查漏补缺;

考前模拟试题:

帮助学员模拟实战,准确把握考试方向,有效直击考试命题精髓,含金量高;

“梦想成真”辅导丛书:

从历年考题入手,对教材重难点进行详细讲解,再到经典习题的演练,最后考试模拟题训练,可以使考生更易通过考试。

3 专家答疑团队

正保会计网校针对学员疑问,提供学习建议

①优秀教师组成豪华答疑专家团,解答快速准确,并针对学员疑问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提供学习建议,服务贴心;

②专职老师全天候在线答疑,学员提交到答疑板上的问题最快将在4小时内即可得到准确答复,高效答疑;

③答疑审核制度,每道问题均由两名教师共同解答,“一答一审”双重保障,质量更高。

4 完善的客户服务

①强大的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的学员数据库,全程记录所有学员每次咨询记录,进行及时的客户回访及跟踪服务;

②国际领先的呼叫中心,7×24小时客户服务,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定期进行教学服务回访,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状态;

③高效的技术服务团队,针对学员使用网络及课件出现的各种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咨询解答和技术支持。 

大家说好才是真的好,来看看在正保会计网校学过的考生是怎么评价正保会计网校会计网校培训的:

学员 qilei0618 感谢正保会计网校的各位老师,四年来网校一直陪伴着我。2012年我一次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从2013到2015年,总共用了3年的时间,我的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全部通过。我很幸运,能够从网校学到很多知识,我从一个中专毕业生走到现在不容易,有我不懈的努力,也离不开网校老师的传道授业。总之,感谢网校,感谢网校各位老师,谢谢你们!

学员 kitty30mo 大爱侯永斌老师,听他的课太有趣了,让我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科目分数考得最高,每次举例都说老赵(赵玉宝老师),相信你们私底下关系也不错吧。

学员 1582 谢谢讲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赵玉宝、侯永斌、房健三位老师,我顺利通过了考试。

是的,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们一直深受学员们的喜爱,更多信息,可到正保会计网校官网了解,有试听课程的,会计网络课程哪个好,自己体验一下,更有说服力。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法律渊源

  不安抗辩权源于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德国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因双方契约负担债务并应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而法国学说称之为“不履行的抗辩”,它来自中世纪罗马法,是从约因(consideration)学说出发的。法国民法典第1613条规定:“如买卖成立,买受人陷于破产或处于无清偿能力致使出卖人有丧失价金之虞时,即使出卖人曾同意延期支付,出卖人亦不负交付标的的义务。但若买受人提供到期支付的保证则不在此限。”另外,瑞士债务法第3条、意大利民法第1469条、奥地利民法第105条、中国台湾省民法第265条等都对不安抗辩权有所规定。

  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保证时,应当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负违反合同的责任。”中国新颁布的《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并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规则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从各国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中可见,同属大陆法系,同是不安抗辩权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也不尽相同。法国侧重保护卖方利益,规定只对买卖合同的出卖人适用,采用支付不能主义;而德国民法典规定则不限于买卖合同,只要双务合同即都适用,并不再拘泥买受人破产处于无清偿能力的限制,提出如买受人财产于缔约后明显减少,出卖人即可拒绝给付。可见,德国法对不安抗辩权的规定,不仅反比法国法的规定更广泛,而且对于在后给付义务人订约后财产状况恶化,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的情况下,对先给付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更为有利,更符合现代民法学中的不安抗辩权。据此,有学者认为,相比之下,德国法的规定更为合理。我个人也这样认为。

  相对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英美法系也有保护先履行义务方的规定,只是称之为预期违约制度,两者异同,我将在下面阐述。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吸收了英美法的理论,但将预期违约分为预先根本违约和预先非根本违约,而不是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就其内容而言,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相近,都体现了合同法的公平精神。

  中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既吸收了大陆法系的优点,也吸收了英美法系的长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形式和框架是大陆法系的。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是保护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先履行一方的权利,这是采用了不安抗辩权的形式。另以第67条规定的后履行抗辩权保护后履行一方权利,以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保目的护同时履行各方的权利,因此说,抗辩权的整体框架基本上来自大陆法系。另一方面发生原因是英美法系的。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采用了预期违约制度中权利发生的多原因主义,以更全面地保护先履行一方的权利。

上一篇:会计网上教育哪个好

下一篇:会计网络学校哪家好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