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中级)
培训目标:100%推荐
1、初、中级毕业学员可成为家庭育婴师,直接或辅助家长对0-3岁婴幼儿进行教养、从事0-3岁婴幼儿有关的工作;
2、高级毕业学员可在社区早教中心、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参与早教、亲子活动;指导0-3岁婴幼儿家庭教养和从事早教机构培训和育婴行业管理工作。
报名条件:
中级:
有进取心,欲提升职业技能的人员;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医学营养、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等相关专业高职高专毕业学年学生;
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的保教护理人员;
已获得本职业初级**的社会人员;
培训内容:科学育儿
1、生活照料
指导母乳喂养、混合喂养和人工喂养、添加泥状食品、睡眠、尿布的使用和控制婴幼儿二便、婴幼儿的三浴训练、包裹、穿脱衣服和抱孩子、居室卫生、个人卫生、四具消毒;
2、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常见疾病护理、早期发现发育偏离与异常、危险因素识别、预防铅中毒、婴幼儿体格发育测量、为婴幼儿量体温、数脉搏、危险因素预防和处理、常见疾病简易护理;
3、教育
动作与运动、语言、感知与认知、情感与社会性发展;
4、指导与培训
家长指导、育婴师现场培训。
收费标准:高**
职业名称 |
等级 |
培训费标准 |
考务及考场能源费 |
教材及资料费 |
费用合计 |
优惠报名 |
育婴师 |
五级(初级) |
1240 |
170 |
30 |
1440 |
800 |
四级(中级) |
1270 |
200 |
30 |
1500 |
950 |
|
三级(高级) |
1720 |
230 |
30 |
1980 |
1200 |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专业学历**原件(指报名中级以上学员)
考核鉴定机构和**类别: 受劳动法保护
考试机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类别: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授予的《育婴师》(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
我们坚持"创新、诚信、服务、教育"的办学宗旨,在为社会输送合格技能型人才的同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学校设有指导部,在招收失业人员和高职、中职院校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同时,为优秀学员免费推荐、力促成功。学校正努力发展成为一所立足卢湾、服务上海,多元化培养社会紧缺型技能人才的特色学校。
从业要求
职业道德
⑴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⑵育婴员职业道德与修养
①热爱儿童,尊重儿童。
② 爱岗敬业,优质服务。
③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⑶育婴员工作守则
基础知识
⑴ 0—3岁婴儿解剖及生理发育特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神经系统、感觉系统。
⑵0—3岁婴儿心理发展特点:感知觉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注意特性、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意识、情绪与情感、意志力、气质特征、言语能力。
⑶0—3岁婴儿营养:热能、营养素的基本知识、营养需要、膳食评价与营养行为。
⑷0—3岁婴儿教育:教育意义、教育特点与内容、教育原则与方法。
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宪法的相关知识、母婴保健法的相关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知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相关知识、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知识、劳动法的相关知识。